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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宇/ 合伙人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描述

田宇律师拥有二十多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处理及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民事诉讼,同时也在民商事诉讼及非诉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为多家国内外企业的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田宇律师善于运用专业知识处理疑难案件,能准确定位案件的突破点,为客户争取最具效益的案件结果。其中,诸多典型案例被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参考报》等媒体报道,受到司法界的广泛关注,并赢得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典型案例

  • 作为香港中健基金(英国上市基金)的法律顾问,参加、主持香港中健基金对山西省晋城市劳寨煤矿、繁峙县嘉峪沟铁矿、蒙古共和国恩和巴特尔铁矿等矿产企业的收购以及香港中健基金和西班牙伊尔萨公司(欧洲第二大、西班牙第一大乳品企业)对北京万年青乳品厂股权收购及相关土地前期开发工作。

  • 参加、主持USA MOTE&MOTIA LTM.与广东中健公司进出口合同纠纷案及后续的合资公司股权清理、菲律宾莫比克美军基地医疗设备理算等法律事务。

  • 代理陈卫华诉《成都商情报》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该案是中国第一起网络著作权纠纷案,被中央电视台二台《庭审进行时》直播,中央台、北京台等十几家电视台转播,并被几十家法制、电子、新闻的大陆、港澳及国外媒体报道。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度案例选。

  • 代理浙江天堂伞业公司诉北京瑞龙商贸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案、浙江天堂伞业公司诉江苏白云伞业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案等十一起案件中所有的被告一方。浙江天堂伞业公司与北京瑞龙商贸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达成调解协议:浙江天堂伞业公司放弃赔偿请求,诉讼费用与北京瑞龙商贸有限公司平均承担(实际是由浙江天堂伞业公司全部承担)。北京的案件达成协议后,浙江、江苏的其他十件诉讼浙江天堂伞业公司全部撤诉。该案被《光明日报》、《经济参考报》等中央及地方等四十多家新闻媒体持续关注,做过连续报道。

  • 代理肖旭峰诉信达证券建华南路证券部劳动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度案例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