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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在郑州商标审协中心开展巡回庭审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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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公开巡回审理了上诉人河南省梦之门木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浙江省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并就企业商标保护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

  据了解,开封市尉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曾于2020年5月对上诉人擅自使用与被上诉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的行为进行处罚。该案中,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上诉人使用与被上诉人涉案商标“欧派OUPAI”相近似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主观恶意明显,一审判决上诉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被上诉人经济损失40万元。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次公开巡回庭审期间,双方围绕被控侵权产品上使用的标识与涉案商标是否近似进而构成商标侵权、上诉人是否具有商标侵权的主观恶意、一审判决的赔偿数额是否适当等问题展开了激辩。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开巡回庭审向公众普及商标知识的同时,有助于促进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及审理标准趋同。

  庭审结束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审查员、高校师生、企业代表等齐聚一堂,围绕商标注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商标使用中的疑难法律问题及商标专用权的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等内容进行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