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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起“六神”商标侵权纠纷达成和解

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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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天津二中院)成功调解20余起“六神”商标侵权纠纷,促成20余家商铺与权利人达成和解。

  据了解,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家化公司)此前向天津二中院起诉数十家商铺涉嫌销售假冒“六神”牌花露水,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赔偿经济损失。考虑该案涉及商铺较多,分处天津市津南区、北辰区及静海区等地,被告多为个体经营户,天津二中院诉前调解团队积极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为了保障调解工作顺利推进,天津二中院诉前调解团队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优势,采取在线调解方式,使上海家化公司有关负责人足不出户便可全程参与调解,及时了解案件进程。调解员采用“面对面”和“背对背”等多种调解方式,找准争议的焦点,把握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向被告商铺经营者陈述上海家化公司诉求,耐心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找出各地相同类型的法院判例进行释法析理。

  据悉,此次涉案的数十家商铺有一半以上在津南区,为了节约当事人的路途和时间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在津南区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天津二中院诉前调解团队将津南区20余家涉案商铺的调解地点设在津南区人民法院,首批促成20余家商铺同上海家化公司达成和解,避免对簿公堂,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大大节约了双方的诉讼成本,既保障了权利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又保证商铺能够继续经营。(王国浩)

  小编点评:

  在该系列纠纷中,法院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用诚心、耐心释法说理,以真情、温情化解纠纷,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充分利用诉前调解的优势,把纠纷有效化解在诉讼前,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诉前调解具有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等优势,通过将调解程序前置,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作用,可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降低和弱化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既能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也能从源头上减少或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