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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知名连锁超市大润发申请注册“我在大润发杀了10年鱼”商标一事,引发社会各界热议。
事情源于一段大润发超市内杀鱼的视频,一位卖鱼大叔对着镜头说了这句话,在网络上迅速走红,这句话也被网友用来形容自己毫不在意的姿态。大润发后来借势推出了印有“你以为我会在乎吗?我在大润发杀了10年鱼,我的心早已经像我杀鱼的刀一样冷了”字样的T恤。
中国商标网显示,今年9月初,大润发超市所属的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一家商标代理机构,提交了一件名为“我在大润发杀了10年鱼”的商标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广告、替他人推销、市场营销、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等服务上。该商标的流程状态一栏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于今年10月初完成了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发文,目前该商标尚未通过初步审定。
小编点评:
网络流行语因包含社会公众共知的信息内容,当其与特定的商业活动联系在一起时,可以在商家宣传推广相关商品或服务时有效节约成本并取得良好的宣传推广效果。但将网络流行语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是一把“双刃剑”——虽然凭借自身热度和流行度可以使相关商标先天便具有较高的传播度和知名度,但随着相关流行语的热度日渐退散,对应的商标或将面临显著性及知名度流失的风险,需要引起商标申请人的重视。
近年来,商标的重要性日渐凸显,市场主体对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愈发重视。将网络流行语作为商标注册使用,需要综合考量网络流行语本身作为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及其与自身所经营的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关联性等问题。要想赢得市场,商标或许是一块很好的“敲门砖”,但最终还是要靠自身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来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