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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都业绩丨全面胜诉!恒都律师成功逆转反向假冒商标侵权案

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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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恒都(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乐清某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别某某与广东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广东某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迎来终审胜诉判决。本案系实践中较为少见的商标反向假冒侵权纠纷,案情复杂、证据碎片化、事实认定难度极高,原告一审诉请赔偿金额高达315万元。恒都律师团队从程序到实体、从一审到二审,以极致专业与全程负责,在一审已成功降低客户法律责任的基础上,通过上诉进一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利,成果获得二审改判驳回对方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的全面胜诉结果,充分彰显了恒都在高端知识产权侵权抗辩领域的硬核实力。


一、全程护航:程序到实体,筑牢当事人权利防线

恒都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知识产权专项团队,对全案证据、法律关系、争议焦点进行穿透式梳理,确立“程序优先、实体攻坚、举证破局、二审逆转”的系统化诉讼策略,全程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一)程序攻坚:管辖权异议,为当事人争取诉讼便利

案件初期,原告选择异地法院起诉,大幅增加当事人应诉成本。律师团队在法定答辩期内立即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商标侵权案件管辖规则,主张受理原告起诉的法院对案件不享有管辖权,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律师团队提交完整管辖证据,严密论证管辖连接点,最终成功将案件移送至被告住所地法院审理,大幅降低当事人应诉负担,为后续抗辩奠定程序基础。


(二)证据重构:化零为整,让复杂案情清晰呈现

本案最大难点在于:双方书面合同与实际履行行为不一致,原告矢口否认同意更换商标,当事人留存直接证据有限。恒都律师没有局限于零散证据,而是全面搜集、深度整合交易记录、微信沟通记录、内部文件、证人证言、行业惯例等材料,精心制作案件事实思维导图、证据要点梳理表,将碎片化事实体系化呈现,让审判庭快速厘清合作背景、交易模式与核心争议。


(三)一审突围:315万→100万,大幅降低法律风险

一审中,原告索赔315万元,主张5枚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成立。律师团队聚焦反向假冒侵权中“未经许可”之核心要件,从举证责任分配、证明标准、原告自身动机三个维度强力抗辩:

1. 明确反向假冒侵权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原告始终未能举证证明被诉产品的出厂状态,未完成“被告擅自换标”的举证义务;

2. 结合双方长期合作中,原告员工多次主动询问、同意标注“凯某某”商标的沟通记录,证明换标行为系原告许可;

3. 举证“凯某某”商标的历史渊源,指出原告为借助“凯某某”品牌知名度打开市场,本身具有同意换标的商业动机。

在律师强力抗辩下,一审法院虽未支持原告全部诉请,但仍酌情将赔偿金额从315万元大幅降至100万元,为二审全面胜诉奠定关键基础。


二、二审绝杀:精准破局,实现彻底翻盘全面胜诉

一审减损并非终点,恒都律师坚持“穷尽一切合法途径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理念,协助当事人坚定上诉,二审阶段聚焦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偏差,发起精准攻坚。


(一)核心突破:直击“未经许可”,击穿原告诉讼基础

律师团队牢牢抓住反向假冒侵权的法定构成要件,结合二审新证据实现关键破局:

1. 新证据锁定许可事实:补充证人证言、委托人与原告原告的微信记录,证明涉案30台A机型系双方协商一致使用“凯某某”商标,产品出厂前原告已主动贴标,并非被告擅自更换;

2. 严格恪守举证规则: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指出原告无直接证据证明被告实施换标行为,仅凭录音推测、时空条件推定,未达到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

3. 推翻一审事实认定:论证一审以“具备换标条件、存在获利可能”反推侵权成立,属于逻辑错误、事实认定不清。

(二)庭后精进:专业回应,促成法院改判

二审庭审后,律师团队第一时间提交详尽书面代理意见,针对法官疑问逐一精准解答,全面澄清委托人未擅自换标、涉案行为均获原告许可的客观事实,完整呈现双方真实合作模式。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恒都律师全部抗辩观点,认定:

1. 涉案30台机器系原告授意使用“凯某某”商标,剩余机器原告未完成举证;

2. 被告不构成反向假冒商标侵权,亦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3. 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至此,本案实现从100万赔偿到零责任、从部分败诉到全面胜诉的逆转,完美完成客户的委托。


三、案由特殊:反向假冒,知识产权侵权中的“疑难高地”

本案并非传统商标假冒、近似侵权,而是《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五项规制的“反向假冒商标侵权”,即原告主张被告擅自更换其商品商标后重新投入市场。此类案件司法认定标准严苛、举证逻辑特殊,核心争议聚焦于“更换行为是否未经许可”,且需结合交易习惯、合作模式、实际履行行为综合判断,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属于认定难、抗辩难、改判更难的疑难类型。


原告以56台注塑机公证取证为依据,指控被告(委托人)乐清某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别某某擅自拆除“鑫某某”系列商标,更换为“凯某某”商标,同时主张不正当竞争,索赔315万元。一审法院部分支持原告诉请,判决赔偿100万元并消除影响。虽然相较于原告诉讼请求而言,一审结果已大幅降低委托人的法律责任,但律师团队判断本案在定性层面仍存在重大问题,具有上诉以争取全面胜诉结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据此,在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律师团队继续代理本案的二审程序,撰写了长达24页的上诉状、长达26页的代理意见,多份证据梳理图表,以精细的法律工作、夯实的法律分析全面解答二审法院对于缺乏书面约定时如何证明原告同意更换商标的疑问,最终为委托人取得全面胜诉的终审结果。


四、结语

本案胜诉,是律师团队专业能力、诉讼策略、责任担当的集中体现。一方面,律师团队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诉讼经验,精准把握反向假冒侵权构成要件,以法律要件为核心构建抗辩体系,在证据不全的情况下,通过间接证据链、举证责任分配实现胜诉突破;另一方面,律师团队深切关注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满足于阶段性减损,穷尽一切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不负客户委托。


未来,恒都将继续深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在商标、专利、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持续发力,以极致专业、全程负责、结果导向,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优质、精准的法律保障,致力于成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实后盾!


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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