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都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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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赵燚律师,南京大学法律硕士,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及理论基础,得益于多年来的诉讼实践,赵燚律师法律业务娴熟,办事认真负责、处理案件迅速果断。赵燚律师主要从事涉黄涉性刑事辩护工作,其办理的多起案件都取得了撤案、不起诉、缓刑、轻判的辩护效果,获得当事人及行业广泛好评。
涉黄、涉性刑事辩护
南京大学 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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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涉嫌介绍卖淫罪,开庭前2周介入辩护,《起诉书》总涉案金额300余万,王某某个人获利20余万,量刑建议7年6个月。经辩护法院仅认定王某某获利3000元,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8个月;
宋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总涉案金额200余万,经辩护认定宋某某个人获利1.6万,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
蒙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其系某洗浴中心股东,总涉案金额400余万,经辩护认定蒙某某个人获利4万余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
王某某涉嫌介绍卖淫罪,经辩护认定其个人获利7.6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8个月;
杨某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第一次开庭后介入辩护,公诉机关不认可其立功情节,不同意宣告其缓刑,经辩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谭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经合规培训后前往公安机关自首,后经辩护认定其招募、运送卖淫女9人,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个月;
李某某涉嫌介绍卖淫罪,经合规培训后前往公安机关自首,后经辩护认定其获利800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
周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侦查阶段认定其构成组织4人(含1名未成年人)卖淫,经辩护变更罪名为介绍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
陈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陈某某在某平常上长期发布淫秽物品,经辩护获相对不起诉。
潘某某控告强奸案,被害人潘某某被强奸后多次报案,但均未获立案,接受委托后帮助其成功立案,后罪犯杨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支付潘某某相应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