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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樊小春律师研究生毕业于中国山东大学法律硕士,拥有十四年法律工作经验,擅长民商事争议解决,特别是对于商标非诉及诉讼等案件具有丰富的经验,曾为多家企业代理多起获得客户认可的案件,服务过的客户包括: 上海捷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镇国威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澜之家服饰有限公司,成都自由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昆明贝泰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市徽世缘酒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达文卡姆有限公司,东风汽车公司等。
商标驳回复审、异议、异议复审、异议答辩、无效宣告等商标非诉案件以及商标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案件。
本科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研究生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硕士专业
内容包括:中文、英文
在甘肃中院(2024)甘07 知民初1 号一审败诉的情况下,通过搜索最高院案例, 改变法官对法律的固执理解,最终在甘肃高院(2025)甘知民终6 号案件中,帮助新疆某企业商标维权成功
2022京73行初15404号案件,帮助新疆某企业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023京行终9229号案件,帮助新疆某企业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驳回上诉人上诉
帮助北京某门窗客户通过驳回复审取得商标注册
帮助深圳某客户成功异议其离职人员在中国抢注的其在国外在先使用的商标
帮助某台湾企业异议复审成功他人申请与其在先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帮助某深圳企业通过撤三、多次申请的方式取得注册商标
帮助新疆某企业成功无效其竞争对手已使用十多年的注册商标
帮助某山东企业异议答辩成功其申请的与原离职单位具有一定近似度的申请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