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都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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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玄峰/ 高级合伙人/特殊资产专委会 副主任

北京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描述

李玄峰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具有20年以上的法律服务经验。自参加工作以后,先后在多家公司、律所担任高管、合伙人。现任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李玄峰律师善于处理较为复杂的法律事务和法律争端,是集法律、商务及管理经验于一身的复合型律师。擅长的主要领域包括企业账款追收、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投资并购以及买卖、工程、房产、投资、股权纠纷案件,并在毒品、贪污渎职以及暴力性犯罪辩护方面也颇有研究,现还担任多家知名外资企业、上市公司首席法律顾问。其理论基础较为夯实,执业经验丰富,具有近20年的商账追收和不良资产处置从业经验,自创了一套“调查+谈判+诉讼+执行+处置”的独特账款追收“拳法”,主办该类案件超过1000余件,颇受客户好评。

李玄峰律师曾经服务过的部分客户包括:奥的斯、东芝、华升富士达、三洋、西门子、阿尔西、喜利得、华为、唐钢、天士力、华胜天成、纳尔克、人民邮电出版社、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科法斯、中国平安、安奈特、奥美、舍弗勒、可耐福、亿纬锂能等知名企业、上市公司。

典型案例

一、诉讼业务

  • 代理某上市公司与河北省某汽车制造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金额约1亿元人民币,受理法院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代理某上市公司参与河北省某企业破产重组一案,重组债务金额约12亿元人民币。

  • 代理某上市公司与河北省某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金额约1亿元人民币,受理法院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代理付XX别墅不动产权权属纠纷案件,标的金额约8000余万元人民币。

  • 代理赖XX走私毒品辩护一案,涉案走私海洛因1400克,经罪轻辩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轻判为有期徒刑15年。

  • 代理苏X贩卖毒品辩护一案,涉案贩卖甲基苯丙胺3.45克,经罪轻辩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轻判为有期徒刑1年4个月。

  • 代理张XX受贿罪辩护一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某构成受贿罪,经罪轻辩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改判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轻判为有期徒刑2年。

  • 代理上海某通讯公司与北京某宽带网络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非诉回款698万元人民币。

  • 代理天津某知名医药公司与山西某药材采购站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非诉回款170万元人民币。

  • 代理香港某知名信用管理公司与山东某污水处理厂信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非诉回款54万欧元。

  • 代理苏州某外资企业与北京某汽车部件厂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非诉回款150万元人民币。

  • 代理某出版社与天津某书店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非诉回款170万人民币。

  • 代理某知名民营企业与某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非诉回款96万元人民币。

  • 代理某知名保险公司与山东某毛纺公司信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非诉回款48万美元。

  • 代理安徽黄陂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庐江县白湖镇政府鱼苗补偿纠纷案件。


二、专项业务

  • 为天津某物流公司与美国某知名投资公司之间的股权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购金额约3.6亿元人民币。

  • 为天津某物流公司与陕西某重工企业之间的股权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购金额约1.7亿元人民币。

  • 为某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委托处置不良资产金额约40亿元人民币。

  • 为多家银行信用卡欠费催收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委托处置信用卡欠费用户数量达5000余个。

  • 为德宝宏远(北京)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处置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三、常法业务

  • 为天津百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为北京福源福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北京三惠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可耐福新型建筑系统(天津)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荣誉奖项

  • 2019年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不良资产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 2019年    《中国法律年鉴》、《中国当代优秀律师》优秀律师

  • 2007年    中国法学会会员

  • 2006年    中国信用管理师中级培训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