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都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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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帅/ 合伙人

北京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描述

王帅律师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从业以来专注于商事、金融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曾辩护过的罪名包括:金融犯罪类案件(操纵证券市场罪、内幕交易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金融诈骗类案件(票据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职务类犯罪案件(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受贿罪等),以及其他案件(走私普通货物罪、骗取贷款罪等),其中包括数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情复杂、涉案金额高的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能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相结合,能够准确判断案件的切入点及辩护要点。

典型案例

一、诉讼业务

  • 代理李X(河南省南阳市某大型P2P金融机构贷款专员)涉嫌诈骗罪案件,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遂取保候审。

  • 代理石X(山西省太原市某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合同诈骗罪案件,被控涉案金额1000万元,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 代理刘X(北京市东城区某私营单位工作人员)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的决定。

  • 代理田X(浙江省宁波市某公募基金经理)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案件,被控涉案金额4.9亿余元,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取保候审。

  • 代理唐X(上海市徐汇区某私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挪用资金罪案件,被控涉案金额1.5亿余元,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取保候审。

  • 代理侯X(河北省廊坊市某私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被控涉案金额4.8亿余元,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于判决后第17天刑满释放。

  • 代理梁X(北京市海淀区某个体工商户)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件,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审查起诉阶段被控涉案金额1071万余元,审判阶段减少至390万余元,一审开庭前取保候审,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 代理滕X(福建省福州市某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案件,被控涉案金额6.79亿余元, 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 一审改判为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 代理宋X(山东省青岛市某私营企业技术人员)涉嫌诈骗罪案件,被控涉案金额2180万余元,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一审认定为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二审改判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代理乔X(北京市朝阳区某农村商业银行行长)涉嫌受贿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被控涉案金额395万余元,一审认定受贿270万余元,减少125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代理杨X涉嫌强奸罪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 代理王X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 代理全X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