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都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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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3期B座50层
北京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唐建华律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具有十七年执业经验。先后在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等律所执业,现为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行政法业务部召集人。
在民商诉讼仲裁领域,唐律师曾代理相关国内公司、境外公司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华南分会、不同地域法院进行的股权、建设工程、房地产仲裁诉讼案件。在知识产权方面,曾代理周林频谱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英雄集团公司等专利、商标诉讼案件。在破产清算方面,曾代理北京JVC电子科技公司清算案件。在非诉领域,曾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
在行政案件方面,唐律师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大量案例和实践经验,积极促进依法行政、法制建设。其中,在相关行政诉讼案件,唐律师曾作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的代理人;在相关省级政府同级行政复议案件,多次复议确认省级政府征地批复行为违法;在相关国务院裁决案件,裁决申请得到国务院(司法部)裁决支持;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行政再审案件取得胜诉。
在刑事辩护方面,唐律师在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毁坏财物、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职务侵占、赌博、开设赌场、诈骗、金融诈骗、合同诈骗、敲诈勒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发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贪污贿赂、渎职、非法拘禁、抢夺、抢劫、强制猥亵、强奸、非法经营、破坏生产经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爆炸、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重大责任事故、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涉黑涉恶涉毒等的刑事辩护和被害人代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全国各地,为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背景的当事人提供服务,多次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起诉、检察机关撤诉、缓刑、减轻刑罚、免予刑事处罚、无罪等。
行政业务、刑事业务、民商业务、非诉业务
北京师范大学
代理北京市人民政府与张XX行政诉讼案件,作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的代理人出庭。
代理吉林白城“长白高铁项目”农户诉大安市政府土地征收案件,两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出(2018)最高法行申2915号行政裁定、(2018)最高法行申2918号行政裁定,确认吉林高院错判并指令再审。
代理安徽池州“神山水泥项目”多户土地征收系列案件,经安徽省政府同级复议确认自身征地批复超越国务院权限、越权征收基本农田违法,多程序审级到最高人民法院,案件最终达成提高补偿的和解。
代理内蒙古鄂尔多斯数村民小组多起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在行政复议中,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同级复议确认自身征地批复行为违法,在国务院裁决中,国务院作出国复[2021]14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支持当事人裁决申请。
为青海西宁XX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提供辩护,在国土部门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当地律师一审做有罪辩护的情况下,经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检察机关撤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罪。
代理XX房地产公司与北京昌平XX村委会非宅腾退谈判案件。
为北京国企贪污、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XX公司总经理王XX提供辩护,经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为王XX成功辩护实现不起诉,当事人无罪(该案同案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徒刑十三年)。
为北京XX广告公司董事长高XX诈骗、敲诈勒索案件提供辩护,将检察机关指控的一百六十余起犯罪事实成功减少到四十余起。
为浙江温州“套路贷”、涉黑恶、敲诈勒索、诈骗案件XX公司董事长黄XX提供辩护。
为河北邯郸爆炸杀人案件庞XX提供辩护。
代理山东乳山“退休警察”故意杀人分尸案件被害人亲属于XX维权。
在北京相关不同强奸案件中,为杨XX、黄XX、刘XX、吴XX等提供辩护,其中二案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
为黑龙江强奸案件阚XX提供辩护。
为北京重大盗窃案件主犯王XX提供辩护。
为北京入室盗窃保险柜共同犯罪案件向XX提供辩护。
为北京抢劫案件主犯杨XX提供辩护,经辩护,主犯杨XX获刑刑期低于从犯。
为北京离职员工对前雇主实施入室抢劫案件马XX提供辩护。
为北京通州沼气中毒致六死重大责任事故案件项目经理韩XX提供辩护,当事人成功取保,一审获缓刑。
为北京冒充某前国家领导人亲属身份诈骗案件耿XX提供辩护。
为北京XX公司董事长娄XX合同诈骗案件提供辩护。
为北京XX公司法定代表人宋XX诈骗案件提供辩护。
为北京不同公司非吸、集资诈骗、诈骗案件经理李XX、经理张XX、总监柴XX、股东甘XX、经理王XX、法定代表人崔XX、池XX等提供辩护。
为河北衡水重大影响致三死一伤“辅警交通肇事案”张XX提供辩护,当事人罪名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功辩护变更为交通肇事罪,二审改判缓刑。
为北京高空抛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陈XX提供辩护,公安机关将刑事拘留变更为行政拘留并撤销刑事案件,当事人无罪。
为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案件董事长颜XX提供辩护。
为北京XX建筑企业总经理刘XX行贿案件提供辩护。
为江苏扬州XX拆迁公司非法拘禁共同犯罪案件被害人陈XX提供代理。
代理广东惠州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张XX维权。
代理北京西城XX小区业主诉北京规划委员会规划行为违法案件。
代理河南新乡XX养殖厂诉当地开发商排除妨害案件。
代理河南周口田XX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维权案件。
代理内蒙古通辽王XX诉科尔沁左翼后旗政府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案件。
代理福建泉州陈XX集体土地征收维权案件。
代理湖南湘潭黄XX诉雨湖区政府道路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国家赔偿案件。
代理山东聊城刘XX诉茌平区政府宅基地强拆违法国家赔偿案件。
代理河南濮阳清丰单XX六十余户集体土地批复复议案件。
代理马XX多户诉江苏徐州铜山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朱XX多户诉江苏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曾XX诉山东省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李XX诉山西太原万柏林区政府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孙XX诉山东泰安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吴XX诉湖南长沙望城区政府诉讼案件。
代理赵XX诉北京朝阳XX乡政府行政诉讼案。
代理王XX诉河北廊坊南尖塔镇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王XX诉浙江海盐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孙XX多户诉河南平顶山湛河区住建委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马XX诉河南新郑薛店镇政府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武XX诉甘肃平凉崆峒柳湖镇政府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刘XX诉天津市政府征收行为诉讼案件。
代理浙江富阳XX建筑材料厂诉万市镇政府国家赔偿案件。
代理张XX诉河北承德兴隆县政府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应XX诉宁波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诉讼案件。
代理李XX多户诉河南涡阳西阳镇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金XX与浙江宁波嵊州开发区管委会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胡XX诉湖南张家界永定区政府行政处罚案件。
代理韩XX诉天津西青区政府行政违法案件。
代理夏XX诉江西上饶信州区政府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谢XX与浙江湖州吴兴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魏XX诉天津蓟州东二营镇政府国家赔偿案件。
代理张XX诉天津西青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奕XX诉浙江慈溪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崔XX多户诉浙江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诉讼案件。
代理戚XX诉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政府国有土地征收案件。
代理刘XX多户诉湖南常德武陵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薛XX诉河南驻马店正阳关津乡政府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张XX诉河北石家庄宋营镇政府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董XX与上海青浦区公安局行政复议案件。
代理徐XX诉山东淄博临淄稷下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郭XX诉江苏南京秦淮区执法局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王XX诉江苏启东合作镇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刘XX诉安徽阜阳国土资源局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陈XX诉河南洛阳涧西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程XX诉河南信阳浉河区政府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冯XX诉河南焦作市政府、河南省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汪XX诉江西贵溪市政府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吴XX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补偿决定复议听证案件。
代理郝XX诉河南新郑市政府排除妨害案件。
代理孙XX诉陕西汉中洋县政府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顾XX多户诉浙江平湖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闫XX多户诉河北秦皇岛卢龙林业局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马XX诉河南安阳文峰区政府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黄XX诉福建漳州郭坑镇政府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张XX诉天津北辰大张庄镇政府征收违法案件。
代理林XX多户诉天津河北区政府限期拆除决定诉讼案件。
代理新疆阿克苏XX沙石料厂诉XX村委会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杨XX诉贵州贵阳修文XX村委会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XX村民小组与贵州遵义道真县政府行政复议非诉服务案件。
代理胡XX与安徽宣城西林街道办事处宅基地腾退谈判案件。
代理徐XX诉安徽宣城宣州区政府强拆违法国家赔偿案件。
代理孙XX诉河南新乡薄壁镇政府强拆违法国家赔偿案件。
代理孙XX五人诉山东省政府征地批复违法案件。
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其信托计划和信托产品、投资并购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