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都团队
010-57600588
010-57600599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3期B座50层
北京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海兴文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主要业务方向为争端解决,包括各类民商事诉讼、仲裁、企业争议风险防范、重大疑难合同纠纷等,在各类争端解决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且对职务犯罪及计算机犯罪方面也颇有研究。
海兴文律师曾任职于香港某大型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在全国多家法院代理多起国内及涉港重大商事、民事纠纷案件,并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参与多起重大商事仲裁案件。
诉讼代表业绩
代理XX置业有限公司与XX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仲裁案,最终申请获得仲裁裁决支持,并执行回款人民币1.49亿元。
代理北京XX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XX科技有限公司、王XX、雷XX、张XX、上海XX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扬州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绍兴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曲水XX高新技术合伙企业、北京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XX(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贵州XX农业创业股权投资中心、深圳市XX投资合伙企业、贵州XX创业投资基金、深圳市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XX促进中心、黔西南州XX服务有限公司、贵州省XX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仲裁案。
代理北京XX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与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仲裁案件。
代理北京XX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XX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购销合同仲裁案件。
代理上海XX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与泉州市XX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销售合同仲裁案件。
代理上海XX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XX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合同仲裁案件。
代理上海XX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与XX汽车装备(上海)有限公司销售合同仲裁案件。
代理广州XX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州XX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合同仲裁案件。
代理XX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代理XX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XX物流有限公司诉新疆XX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XX物流有限公司诉中国XX集团北京XX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XX(中国)医疗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诉北京XX医疗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贵州XX汽车救援运输有限公司诉北京XX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杨XX诉XX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和XX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邵XX诉XX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张XX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XX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XX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代理西双版纳XX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西双版纳XX发展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北京XX综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件。
代理吴XX与XX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
代理北京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南阳市XX服务有限公司、代X不正当竞争及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代理北京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XX拍卖有限公司、北京XX技术有限公司、崔XX、吴XX不正当竞争及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代理XX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件。
代理成XX申请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件。
代理翁XX申请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件。
代理许昌市刘X受贿案件。
代理合肥市李X受贿案件。
代理北京市纪XX受贿案件。
代理高碑店市翁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代理北京市徐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代理北京市万XX过失致人死亡案件。
代理北京市李XX强奸案件。
代理北京市李XX非法经营案件。
代理北京市曹X诈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