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都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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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F

擅长领域

企业综合法律服务
民事诉讼

鲍巧妮/ 律师

上海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描述

鲍巧妮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2014年曾到日本名古屋大学交换留学,2017年正式执业,具有律师执业、证券从业资格。

法学专业的理论实务修养和留学的多角度视野,加之民商事案件的办案经验,使鲍巧妮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以来,积累了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目前共计处理民商事案件150余件,胜诉、调解率高达85%,带领团队代理著名作曲家苏越的作品表演权的批量维权案件近150件,处理刑事案件19件(成功取保候审8件),多位客户赠送锦旗,凭借积极主动的热诚服务和认真负责的专业精神,获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好评。 

工作经历: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任职,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临海市公安局、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实习,对整个诉讼流程有极深的研究与了解。

典型案例

诉讼代表业绩

  • 代理上海胜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叶某某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 代理上海齐弧实业有限公司与王某某之间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

  • 代理张某某诉朱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 代理李某某诉南京齐梁影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

  • 代理太仓祥源物资有限公司诉陈某某、肖某某、太仓久本物资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件。

  • 为华润置地(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其与夏某某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再审案件,获得胜诉,从而避免了群体性诉讼的风险。

  • 李某某代理其与陈某、钱某某、连云港某某有限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系统梳理从2009年至2018年李某某及与其有亲属关系的数十人与被告方的所有账目往来,并有效利用被告提供的证据来佐证原告现金交付的近200万本金的事实,最终我方全面胜诉,案涉金额1000余万元。

  • 为陆某某、陈某某代理其与龚某的法定继承纠纷一案,该案通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取证,获得了被继承人名下的所有房产、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公积金、养老金等资产信息,并通过多方面举证我方作为父母对于孩子的付出,从而获得了我方应有的继承份额,遗产价值近1000万元。

  • 为张君某代理其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终法院支持我方诉请,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涉房产价值近500万元。

  • 为张某分别代理其与徐某某、王某某近亲属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基本情况为张某出借车辆给阚某某行驶,王某某坐在副驾驶,徐某某坐在后座,行驶过程中车辆追尾大卡车,交通事故认定大卡车方次责,阚某某主责,事故后果为徐某某断了12根肋骨,王某某死亡,由于车辆的座位险只有一万,而后张某作为车主被起诉总计要求赔偿近200万元,最终法院采纳我方观点,认为张某作为车主无需担责,我方全面胜诉。

  • 为上海宝山区某某热处理厂代理其与上海某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在面临过诉讼时效的风险下,梳理了客户从1999年至2013年账目,并通过到税务局的调查取证,以及多方面的论证,最终我方全面胜诉,案涉金额100余万元。

  • 为上海某某美容科技公司代理其与赵某某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法院采纳我方大部分观点,为客户减少损失近60万元。

  • 为朱某某代理其与马某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因马某饲养的狗突然冲向朱某某,导致朱某某受到惊吓倒地骨折被鉴定为伤残10级,最终法院认定对方承担全部责任,支持我方诉请十几万元。

  • 为苏某代理其与上海各地区的KTV的侵害作品表演权纠纷的批量诉讼案件近150个,70%案件和解。

  • 代理张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的辩护人,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从轻判决一年四个月。

  • 代理代某某涉嫌容留卖淫罪一案的辩护人、代理李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人、代理施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人,代理李某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一案的辩护人,代理朱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代理龙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辩护人,代理姚某某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代理王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的辩护人,以上8个案件均成功取保。

  • 代理闫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对所涉法律及事实进行了系统的梳理,该案共7个被害人,辩护人协助指导家属获得了5个被害人的谅解书,另外两个被害人予以退赔,最终在主犯判刑17年,其他从犯判刑8-10年的情况下,我方代理的闫某判刑2年,家属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