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都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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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李晓珊律师毕业于法国巴黎第二大学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高校专业教师,硕士生导师,兼职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擅长的领域为商事仲裁和诉讼,企业数据合规等,担任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法学翻译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文化产业法治研究会会员,荣获第八届“新兴权利与法治中国”征文大赛二等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教育部等课题4项。曾为法国企业提供跨境破产、股权转让项目的法律服务,参与海南自贸港的立法相关课题,担任上海大学-法国格勒诺布尔大学MBA项目的商法讲师。
李律师自博士毕业以来,在高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发表多篇关于商法和数据法的论文,主持教育部课题等多项课题,出版专著两部,为法国企业及国内上市公司提供商事法律服务,理论功底深厚,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专项代表业绩
为某法国公司破产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上市公司提供数据产品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参与海南自贸港立法项目专项课题。
为上海大学-格勒大学的中法MBA项目讲师。
(一)论文
独著:《法国法学院本科商法案例教学的模式与启示》,载《法学教育研究》2020年第3期。
独著:《优先股的制度功能与理论视角之比较分析》,载《证券法苑》,2014年11月。
独著: Introduction to the Reform of the Corporate Capital System of Chinese Corporation Law and Some Reflections, Arizon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 Comparative Law, Vol.33,No.1,2016.
独著:《论配子捐赠后代的基因来源知情权》,《东方法学》2020年第6期。
独著:《数据产品的界定与法律保护》获得“第八届新兴权利与法治中国”征文二等奖。
独著:《优先股股东保护之法理辨析——以美国法和中国法为视角》,载《中国商法年刊》2014年9月
独著:《Le droit de vote des actionnaires minoritaires dans les françaises societies anonymes》(《法国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投票权》),载《La revue juridique et économique Europe-Chine》(《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2010年,刊号:N22-23
独著:《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仲裁制度的建设研究》,《河北法学》2022年1月。
(二)课题
《优先股股东保护之法律制度研究》,教育部立项课题(2015年—2017年)(项目编号:15YJC820030)。
《法国优先立法设计之反思及其启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重点学科专业建设项目。
《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之比较研究》,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重点学科专业建设项目。
《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之法制研究》,2013年上海市教委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三)著作
独著:《优先股股东保护之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独著:《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之比较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
译著:《结构金融:资本证券化基本原则》,第二译者,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
译著:《莎士比亚与法:学科与职业的对话》,合译,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理事。
上海市法学会法学翻译研究会理事。
上海市法学会文化产业法治研究会会员。
第八届“新兴权利与法治中国”征文大赛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