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都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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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3期B座50层

马晓东/ 合伙人

北京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描述

马晓东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朝阳区第六届青联委员,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曾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国度律师事务所。一直以倡导事前积极预防,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工作。

马晓东律师部分合作单位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某部、中城建第三工程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投第二工程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城建(吉林)基础设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吉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

业务领域

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并购、企业重组、企业改制、IPO、诉讼与仲裁等各项法律事务。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

工作经历

曾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国度律师事务所。

社会职务

  • 北京市朝阳区第六届青联委员

  • 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监事

  • 民建北京市朝阳区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 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

  • 北京市朝阳区第六届青联委员

  • 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新联会理事

  • 秦汉野马文娱基金投决会委员

  • 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 北京市第二监狱特邀廉政监督员

诉讼代表业绩

  • 代理大连某企业集团骗取银行贷款19.8亿案件。

  • 代理某商业银行北京支行行长挪用资金55亿案件。

  • 代理某工程局骗取某省级银行票据贷款85亿案件。

  • 代理大连北良港55%控股权纠纷案件,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支持诉讼请求。

  • 代理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中城建第三工程局与吴某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吴某全部诉讼请求。

  • 代理中城建第三工程局第七工程公司与张某建筑工程纠纷案件,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张某三千多万元诉讼请求。

  • 代理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与某公司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庭后撤诉。

  • 代理中城建第三工程局与吴某建筑工程居间合同纠纷案件,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吴某七千五百余万元诉讼请求。

专项代表业绩

  • 为中城建第三工程局有限责任有限公司重组并购项目、海外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大连松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大连北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北京龙鼎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辽宁海孚润滑油有限公司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亿中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重庆渝达公路桥梁有限公司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世纪证券有限公司股权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北京力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股份制改制及新三板、创业版股票上市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