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都团队
0511-86901890
010-57600599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3期B座50层
北京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袁芸律师,毕业于东南大学,1995年开始执业,拥有东南大学法学和江苏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双文凭,先后当选过江苏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镇江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镇江市第三届十佳律师、江苏省优秀律师,丹阳市第十三、十四届政协委员、丹阳市人民政府和镇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袁芸律师担任多家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积极帮助政府部门化解企业矛盾,解决群体性事件。
袁芸律师具有丰富的银行业风险资产管理经验,为多家银行和非金融机构代理法律业务,并担任法律顾问。
袁芸律师建有专业的涉税团队,能够精准把握和运用国家税收政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切实可靠的税务咨询和纳税筹划。
2009年当选丹阳市政协委员
2009年被评为镇江市十佳律师
2016年荣获江苏省“优秀律师”称号
2019年担任镇江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2011年荣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2022年当选镇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企业纳税筹划实用技巧与典型案例分析(2021年版)》
丹阳法律援助帮79名员工讨薪近21万元;指派袁芸、杨玉两位律师代理劳动仲裁,通过多方努力该案得到圆满解决,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保障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与某某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某某金鹰天地实业有限公司与浙江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赵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审。
丹阳市某某园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
江苏丹阳某某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某某服饰有限公司、丹阳市某某服饰辅料厂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苏丹阳某某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赵某某、江苏某某服饰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张某某与陈某某、姜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件。
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与被告江苏恺之电子模塑有限公司、江苏安格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姚某某1、顾某某、姚某某2、姚某某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鼎支行诉被告丹阳盛鼎烟酒贸易有限公司、郭某某1、江苏新亚特钢锻造有限公司、郭某某2、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