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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都(成都)律师事务所
谭建霞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进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15年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挂职锻炼。共计办理刑事案件600余起,其中包含多起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包括多起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案件。
2013年《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从A区故意伤害罪公诉案件切入》一文获《全国女检察官征文比赛》三等奖、
2015年参与撰写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疑难问题研究》。
2013年、2014年被评为重庆市“优秀党员”。
2015年被评为重庆市南川区优秀公务员。
2017年获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嘉奖。
参与为原广东省某某市政法委书记、某某市区委副书记张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辩护,取得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为涉嫌合同诈骗500余万元的宰某某辩护,公安机关最终撤销案件。
为涉嫌诈骗罪的唐某某辩护,公安机关最终撤销案件。
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辜某某辩护,一审法院未认定抢劫罪及敲诈勒索罪,为辜某某争取到满意的量刑结果。
为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唐某某辩护,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李某某辩护,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缓刑,达到当事人预期目标。
为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王某某辩护,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缓刑,达到当事人预期目标。
为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王某某辩护,王某某在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一审法院在无其他量刑情节前提下,在检察院建议刑期上又减刑1年。
为涉嫌开设赌场罪的陈某某辩护,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缓刑,达到当事人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