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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胡鹏宏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具有10年以上法律执业经验,擅长银行不良资产和商业不良账款(统称“特殊资产”)的专业处置和清收;擅长处理经济前沿的商事纠纷和资本市场纠纷如钢贸、煤贸、基金、股权、信托、银行、证券市场、企业并购与重组等业务领域疑难复杂的二审、再审案件代理;执行与破产案件全程代理。
胡鹏宏律师业务领域主要包括:特殊资产、商事诉讼、仲裁及执行、企业并购与重组、公司破产与重整。
曾担任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法律服务专家,多次与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小组领导座谈,并在国务院国资委内参上就“中国式员工持股制度的探索与建设”、“如何防止新一轮国资改革国有资产的流失”等课题发表论文和提供意见。
接受马来西亚某上市公司在香港的子公司的委托,对在我国大陆境内开展业务时,被我国一个骗取其巨额居间费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常务委员提起诉讼。因该全国政协委员利用其影响力左右司法公正,导致本案前后历经最高人民法院四次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一次审查、北京高院三次再审。2015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集六侨(中办侨办、国办侨办、国务院侨办、全国人大侨联、全国政协侨联、中国侨联)联合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媒体等二十多人,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听证。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公开听证。经过听证,成功驳回对方利用影响力启动的再次再审程序。该案的庭审被最高人民法院网、澎湃新闻、人民网争相报道,被新浪网、中国日报网,以及多地政法系统网站转载,引起广泛影响。
代理央企中国XX集团和中国XX集团四个涉及钢贸、煤贸的诉讼、执行案件,涉案本金近8亿元,国内首例对新三权股权的冻结,评估,拍卖,同时国内首次实现担保物权诉讼。
代理国内排名前三的某互联网金融公司与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借款合同纠纷中,在上市公司股权已全部质押给其他债权人的情况下,通过以打促谈的方式,将恶意拖欠的债务人拉回谈判桌,达成债权和解协议,在不到二十天的时间里,实现2亿多元债权的100%回收。
接受XXX的委托,对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诉XXX和委托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抓住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取得委托人的房产抵押权过程中存在的重大过失并得到法院支持,成功判决驳回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对委托人的房产行使抵押优先权的诉讼主张,最大化保护了委托人的权益。
代理央企中国XX集团在上海的一起近4亿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协调上海法院在同一案中进行四次保全,三天分三组奔赴全国,查封债务人价值近4亿元的资产,最终促成债务人三天内与委托人订立和解协议,最大化保护并实现了债权人利益。
代理多个一审判决结果不利,二审予以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的案件,譬如代理央企XX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案、北京新华XX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案、涉XX航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纠纷二审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