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都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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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黄志刚律师,毕业于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拥有军队及地方近十年的法律工作经验,退役后曾在外资上市集团下属上市企业法务负责人的岗位工作多年,在企业合规等非诉业务,以及商事纠纷应对等诉讼业务方面得到了全面的锻炼,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对于所任职企业的法律事务处理发挥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作用,充分维护了企业的正当权益,助力企业在合法、合规、高效的条件下开展商业经营活动。
黄志刚律师在企业合规、商事诉讼、劳动争议诉讼、商业谈判、经营风险防控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较强的能力。
代理上海某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原告)因房屋出租与承租方(被告)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原本原告方公司财务登记被告欠付应付租金等费用76万余元,黄律师代理该案,经全面、深入分析,广泛收集证据,有力举证,充分说理,最终获得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193万余元的理想诉讼结果,有效地维护了原告公司的利益,受到了原告公司的认可与赞赏。
代理上海某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被告)因商品买卖与销售方(原告)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方提出的诉讼标为190万余元货款。在对于己方(被告方)有利证据欠缺的情况下,黄律师依据并参考法律规定、行业惯例、交易习惯,提出于己方有利的主张。经充分说理、论证,说服法官认可并接受了己方的主张,最终该案法院判决被告仅需支付原告方20余万元的货款(该金额与被告方财务帐目登记的应付账款基本一致)。
在担任某上市公司法务负责人期间,完成了大量的各类合同起草及审核工作,参与了大量的建设工程,商品采购等重大招投标活动,参与了大量重要的商务谈判,起草了大量的商务往来函件。通过有效的日常法律事务处理,使所任职企业规避了各种法律风险,减少了各种法律纠纷的发生,为企业营造了健康有利的法治环境。
在军队工作期间,多次荣获三等功及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