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都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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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3期B座50层
北京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法学硕士学位,有11年执业经验,具有证券、基金从业资格、会计职业资格;在股转挂牌公司收购(新三板)、股权激励设计、私募基金设立及备案等非诉业务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曾代理民商、行政、刑事诉讼数百件。
一、诉讼代表业绩
行政诉讼
代理桂某诉山西省霍州市政府撤销林权证行政违法案两审胜诉(2016晋08行初72号)
民商诉讼
北京鼎盛嘉业科贸有限公司与临汾市鑫鸿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14京仲裁字第0141号)
北京瀚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4海民初字第06996号)
胡文秀与长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2015西民初字01362号)
北京君凌四海科技有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2014穗天法民二初字第1498号)
刑事案件
刘某贩毒案二审改判减轻量刑(2015一中刑终字第1491号)
常某成侵犯著作权案不予起诉(【2014】京海检刑不诉120号)
二、专项代表业绩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专项服务
包括基金管理人备案尽职调查、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基金产品募集及投后法律支持。
备案通过客户名单:P1033200;P1025151;P1030882;P1060353;P1034240;P1013182;P1033817;P1034442;P1060230;P1060143;P1060175;P1060323;P1060976;P1060609;P1060289;P1061258;P1023975;P1061253;P1061801;P1033327;P1022616;P1061798;P1061715;P1061909;P1062815;P1063934;P1060609;P1061909;P1061849;P1066337;P1065179;P1064739;P1064985;P1064962;P1062694;P1065139;P1062858;P1065085;P1065086等。
新三板公司收购专项法律服务
为某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出具收购报告书专项法律意见书(收购方),披露并置于公众公司备查。
股权激励设计专项法律服务
为某新三板公司参股企业股权激励设计提供法律支持,包括协助拟定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制作持股平台框架协议等。
三、常年法律顾问代表客户
为部分基金管理人提供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