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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房屋租赁
金融借款
知识产权

乔伟/ 律师

郑州

北京恒都(郑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描述

乔伟律师,中共党员,1986年3月25日出生。2010年3月至2015年7月先后在河南隆盛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知识产权代理人和企业法务。2015年9月至2022年3月先后在河南成务律师事务所、河南公和全律师事务所执业。


业务领域

乔伟律师业务领域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纠纷、物业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民商事领域。


教育背景

乔伟律师2009年7月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9月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诉讼代表业绩

  • 郑州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河南路仕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商标侵权200万赔偿纠纷中(案号:(2015)郑知民初字第163-1号),通过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撤销郑州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商标,最终促使郑州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 河南省中原红饮料有限公司诉平顶山市第二食品饮料厂30万元专利侵权纠纷案(案号:(2018)豫01民初1849号),代表平顶山市第二食品饮料厂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促使河南省中原红饮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诉河南中原棉业有限公司等5600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8)豫01民初33号),代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起诉获得胜诉。

  • 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诉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反不正当竞争案中(案号:(2018)豫01民初92号),代表“卫龙”辣条生产商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起诉,获得15万元赔偿。

  • 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诉新乡市派力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号:(2019)豫01知民初1015号),代表“北京方便面”生产商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调解,获得10万元赔偿。

  • 潘某诉郑州好沃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一案(案号:(2019)豫民申6491号),在潘某一审、二审均败诉情况下,初次受托代表其进行再审获得成功,指令郑州中院重审并依法改判。

  • 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诉郑州靓茶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号:(2021)豫01知民初103号),代表郑州靓茶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引证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免除50万元侵权赔偿。


专项代表业绩

  • 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良资产转让尽调法律服务。

  • 为石家庄市美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债权催收专项法律服务。

  • 为郑州市金水区大山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供专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 为“澳得利”饮料生产商乐天澳的利饮料有限公司提供知识产权专项法律服务。

  • 为河南物资集团下属的河南省金属回收公司、河南省中原物贸有限公司提供“僵尸企业”破产清算专项法律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代表客户

  • 为郑州市金水区大山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为河南益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