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都团队
021-61005935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层
上海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遵义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具有近20年的法律工作经历。除法律职业资格外,另拥有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起先任职于基层人民法院,具备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经验,后担任数家融资租赁企业法务负责人,熟谙融资租赁企业的销售经营、风险控制、资产管理、法务合规等运营流程。在融资租赁领域深耕多年,将融资租赁行业与法律行业无缝衔接。
2019年入选上海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2021年被全国首家融资租赁专业调解机构,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人民解调委员会聘任为调解员。
一、诉讼代表业绩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刘小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肖志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刘书亮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刘小兵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张成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王路路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程滨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高德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王宪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苑兆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吕鹏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李旭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李士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李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卢志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李希存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宋俊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李随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蔡利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陈铁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申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尚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杨琼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刘刚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东莞德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江苏优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卓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江苏优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杨金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江苏优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张之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江苏优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曹建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江苏优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谢震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江苏优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陈红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江苏优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常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代理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物回购纠纷案件。
二、非诉代表业绩
代表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交涉多宗租赁物侵权纠纷,均争取到出租人免责。
代表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交涉多宗承租人非法处置租赁物纠纷,无论被第三人善意或恶意取得,均将租赁物,或者经济损失予以追回。
代表江苏优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交涉多宗承租人租金逾期纠纷,均与承租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估定租赁物残值,取回租赁物,确定经济损失金额,并予以追回。
三、常年法律顾问代表客户
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友博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新投合创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江苏优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融资租赁行业法律风险体系》:该体系立足融资租赁企业经营,通过梳理民法、司法解释,以及监管部门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同时融合融资租赁企业的实际经营风险,归纳出55个法律风险点,作为融资租赁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中,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框架。55个法律风险点分属人事、财务、风控、业务、资产管理等门类。在商务监管、适用合同法的时代结束,进入银保监会监管、适用民法典的时代后,对该风险体系进行了大幅修订,升级为《融资租赁行业法律风险体系》(第二版)。
《融资租赁合同》(模块化):为适应融资租赁企业经营中使用合同便利的需要,将直接租赁、售后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杠杆租赁、联合租赁六种类型租赁形式构成要素拆解,共同法律关系部分固定为基本条款,特殊内容部分作为附加模块,可通用的《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法律实务》:鉴于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但融资租赁法律合规工作,因高度专业化而缺乏相应法律专业教材的实际需要。依据我国民法有关融资租赁的基本规定、相关司法解释及监管部门的法规、规章等,结合融资租赁企业法律工作经验,围绕融资租赁物的特殊物权形态,从实务角度,系统剖析我国的融资租赁交易环节中法律问题,尽力总结融资租赁交易的完善之策,以推动融资租赁交易在中国的发展完善,而编撰的初级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