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与观点

恒都知识产权周丨恒都代理商标撤三再审案因涉及“一人多标”规则入选最高院《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5)》

2026-04-28
浏览量
5

恒都动态长(3).jpg


2026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5)》。由恒都律师事务所牵头,总所文萁律师代理的“宝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格某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2024)最高法行再263号】,成功入选。这是恒都律师事务所在知识产权行政诉讼领域的又一重要成果,体现了最高司法机关对本案裁判规则价值的充分肯定。


本案涉及“一人多标”情况下商标实际使用行为的判定,裁判要旨如下:


图片1.png

“一人多标”规则最初来源于撤三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的裁判规则,后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写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该指南19.13规定:诉争商标注册人拥有多个已注册商标,虽然其实际使用商标与诉争商标仅存在细微差异,但若能够确定该使用系针对其已注册的其他商标的,对其维持诉争商标注册的主张,可以不予支持。


本案再审申请人宝某公司是国内电动工具行业龙头企业,本案诉争商标为其核心商标,多次被予以驰名商标保护,但被作为同行竞争对手的第三人格某公司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在国知局撤销复审、一审、二审程序中宝某公司均败诉,理由是宝某公司在诉争商标核定商品上注册了多枚标志相同的商标,认定宝某公司“使用证据不能唯一指向诉争商标”,并适用“一人多标”规则予以撤销。


宝某公司委托恒都律师事务所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恒都律师团队通过创新的程序策略,严谨的证据体系重构和多维法律论证,最终获最高院提审并改判,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及被诉决定,指令国知局重新作出决定。


【案件亮点】

第一,程序策略创新,本案立案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的试行期即将结束,团队敏锐把握政策窗口,采取同时向最高院和北京高院递交再审申请的创新策略,成功推动最高院受理并提审本案,为客户争取到宝贵的救济机会。第二,多维法律论证,团队从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及相应司法解释立法本意出发,论证“识别商品来源”是商标使用的核心标准;同时援引《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欧盟商标指令及德国商标法等域外相关规定作为参考,结合最高院在先判例,构建了多层次、比较法意义上的论证体系,成功突破“一人多标”规则的机械适用。第三,证据体系重构,面对数千页庞杂证据,团队独创 “以标识为中心”与“以商品群组为中心”双维度梳理法,制作可视化图表,清晰呈现每枚诉争商标在指定期间、具体商品上的使用情况,将零散材料转化为法官易于审查的逻辑体系。


【典型意义】

该判决确立了“撤三”案件中“一人多标”情形下商标实际使用认定的核心标准,明确了 “显著特征未变即视为使用” 的裁判规则,对法院审理同类案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也为众多知名老牌企业商标升级注册扫除后顾之忧。


团队介绍

企业微信截图_17773367854453.png


文萁律师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担任哈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市河西区、东丽区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导师。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行业10多年,尤其擅长知识产权维权、驰名商标认定、知识产权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过众多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帮助蔚来、胖东来、BONO等多个品牌成功实现了驰名商标的首次认定,代理“蔚来汽车商标侵权及驰名商标认定案”获评《商法》“2025年度杰出交易”;代理燕之屋诉燕之初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获赔1000万;代理宝某得商标撤销再审案件入选最高院《2025 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代理某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抗诉案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及最高人民法院提审;代理胖东来诉段某名誉权侵权案件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等媒体广泛报道;代理胖东来诉柴某名誉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及CCTV等联合评为“2025年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例”、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文律师曾获评2017年度LEGALBAND中国律界俊杰榜三十强;2018年强国知识产权论坛年度十佳商标律师;2019年强国知识产权论坛年度“十佳”互联网律师;2023年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人才库商标代理职业能力评价为“一级”,2025年入选新则年度榜单·新势力榜单。




企业微信截图_17773368158075.png

李春丽,具有近十五年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专业咨询、制定品牌管理和保护策略,成功代理、跟踪与维护过多起案情复杂的知识产权、资本市场、商业诉讼等类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商事争议等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擅长从事商标驳回复审、异议复审、撤销复审、无效宣告等行政诉讼,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侵权诉讼、专利无效、驳回复审等行政诉讼、专利侵权诉讼、知识产权全面保护规划、争议解决等项目处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谈判技巧。


企业微信截图_17773368303180.png

梁杰,从业六年以上,长期专注于法律顾问服务,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咨询及疑难案件协调处理,经办过多起商标驳回复审、异议复审、撤销复审、无效宣告等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侵权诉讼案件,在商标确权、维权等领域形成了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尤其擅长商标驳回复审、异议复审、撤销复审、无效宣告等行政诉讼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侵权诉讼,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与谈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