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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都知识产权宣传周 | 恒都刘井律师代理案件入选“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5)”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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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布《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5)》,由恒都律师事务所刘井律师领导的团队代理的“涉行车记录仪”专利恶意诉讼案”-(2023)最高法知民终8XX号入选其中,成为2025年度知识产权领域” 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的损害赔偿的认定”司法实践的标杆性案例之一。


这是继本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11月发布的《治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6年1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5)》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次作为2025年恶意诉讼典型案例在相关年度报告提及。最高法指出“该案最大的典型意义,就在于给恶意诉讼的赔偿责任"划范围",即"全面赔偿原则"。”这不仅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裁判在治理恶意诉讼中司法历程中的典型意义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刘井律师团队在代理本系列案的过程中,面对涉案6件专利、长达7年,涉及6件专利权属案、6件专利无效案、18件次专利侵权诉讼以及2件专利恶意诉讼的复杂案情时展示的专业的诉讼策略、严密的证据链组织能力和专业诉讼能力的权威认可!


本案涉及“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的损害赔偿的认定“,裁判要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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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列案中,B公司是A公司的代工厂,B公司将合作过程中取得的设计成果交由其关联公司申请6件专利并转让给B公司。在合作破裂后,依据该6件专利向A公司及A公司新的代工厂C公司连续三次提起18件次专利侵权诉讼,并查封C公司近千万元财产。


在第三次的六件专利侵权诉讼中,刘井律师团队作为被告A公司的代理律师和C公司的友所代理律师共同参与诉讼。其中,三案迫使B公司自动撤诉,三案的诉讼请求则被法院终审驳回。最终,B公司提出的6件专利侵权诉讼无一胜诉,其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粤民终12XX号”因“专利委托设计人免费使用抗辩案”入选2023年广东高院典型案例。


凭籍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专业表现和高度责任心,A公司和C公司均决定全盘委托刘井律师团队制定下一步的诉讼策略。为遏制和反击B公司滥用知识产权诉讼的不诚信行为,刘井律师团队建议A公司、C公司分别作为原告对B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主动发起进攻,起诉B公司构成知识产权恶意诉讼。


在专利恶意诉讼中,刘井律师团队通过构建严密的证据链和详细的分析论证,从推动深圳中院在C公司一审案中判定B公司提起的两项专利侵权诉讼具有恶意,再推动龙华区法院、深圳中院在A公司案中判定B公司提起的六项专利侵权诉讼皆具有恶意;再成功说服最高人民法院判定B公司及其幕后操控者构成共同侵权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均采信刘井律师团队主张,在C公司及A公司恶意诉两案中,均认定B公司等三被告共同实施了恶意诉讼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两案均分别全额支持了100万损害赔偿请求。


本系列案充分展现出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损害赔偿案的复杂性和挑战性。本系列案的成功,体现了刘井律师团队在面对复杂的系列专利案件时团队整体协作能力和密切配合,更彰显了刘井律师团队以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为己任,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领域的专业实力和职业追求。


另,该案于2026年4月24日被评为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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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井律师,专利代理师、TRIZ三级专家、创新管理师,系湖北省武汉市商业秘密专家库专家、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专家库专家、广东省律协专利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光明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广东深圳(南山)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商业秘密专家、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库专家等。刘井律师在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从业二十余年,具有坚实的法律和知识产权理论基础及实务经验,长期为国内外知名公司提供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首创“调查+执法+诉讼”体系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善于以司法途径认定驰名商标的方式解决商标确权和侵权竞合的重大疑难商标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代理的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连续多年入选全国、省/市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