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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公布增补管理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规定精神,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初审、随机摇号、管理人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增补名单公示和最终评定等程序,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凭借在破产法律服务领域丰富的从业经验和卓越的专业水准,从全市近一百家申报律所中脱颖而出,成功增补入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
此次增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共评选出20家社会中介机构增补编入管理人名册。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是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对恒都南京所综合专业能力的肯定和认可,是恒都律师事务所精诚团结、凝心聚力的结果。
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以“诚信、专业、合作、发展”为宗旨,在走私犯罪辩护、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行政争议解决、影视文化法律服务等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多次荣获南京市司法局“优秀律师事务所”“示范律师事务所”“优秀成长型律师事务所”等荣誉。
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将以此次入选为契机,在未来承办破产案件相关业务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依法履职,提高破产效率,充分发挥破产制度作用,用自身专业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