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与观点
7月16日,中芯国际在科创板正式挂牌,以95元/股的价格开盘,较发行价猛涨246%,公司市值一度突破6,000亿元。中芯国际此次 IPO,是自2010年以来A股最大规模的IPO,除了刷新多项发行记录以外,也蕴藏着许多值得关注的看点。
恒都关注:
【刷新多项发行纪录】(1)周期短:从2020年6月1日中芯国际科创板上市申请被上交所受理,到6月29日证监会同意其科创板IPO注册,中芯国际创下了29天的史上最短纪录。直到7月16日上市,中芯国际完成IPO收官仅过去46天。(2)金额大:中芯国际不仅是10年来A股规模最大IPO,上市首日的单日成交金额达480亿元。A股历史上仅有2007年11月5日中国石油(全天700亿)、2015年7月7日中国平安(全天679亿)、2015年6月9日中国中车(全天497亿)的成交金额超过中芯国际上市首日的成交额。
【保荐+配售】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包括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开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其中,保荐机构子公司海通创投、中金财富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海通创投与中金财富均分别获中芯国际战略配售3371.24万股,首日均分别浮盈18.7亿元,合计浮盈37.4亿元。
【豪华的战略投资阵容】中芯国际此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票为8.43亿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除了保荐券商旗下的海通创投、中金财富外,另有27家重磅机构参与配售,配售总额242.61亿元。国家大基金二期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认购在30亿元以上,分别为35.18亿元、33.17亿元。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均认购10亿元以上。
【研发领域投入高】(1)2017-2019年,中芯国际的研发费用分别为35.76亿元、44.71亿元、47.44亿元,呈连续增长趋势,三年累积投入金额达127.91亿元,研发投入较高;各期研发费用在营收中的占比分别为16.72%、19.42%和21.5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较高水平,台积电、联华电子、华虹半导体、高塔半导体及华润微电子2019年研发费用率均未超过10%。(2)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也将用于研发,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12英寸芯片SN1项目、先进及成熟工艺研发项目储备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分别为80亿元、40亿元及80亿元。
【中芯国际符合《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的要求】2019年1月1日生效的《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要求在开曼注册成立的从事“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应当满足有关经济实质的要求。经核查,中芯国际已取得了《存续证明》并在开曼群岛委聘了注册代理,如果仅从事“控股业务”的,其目前已经满足《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的简化经济实质测试要求,不存在因违反《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受到重大处罚或被注销的风险。鉴于《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及相关细则仍在进一步完善过程中,如果中芯国际从事的业务未来不能被归类为“控股业务”,则需要满足更加复杂的经济实质测试要求。若发生前述情形且中芯国际未能满足对应的经济实质测试要求的,可能受到开曼群岛政府机构的处罚。若发生中芯国际的业务不能被归类为“控股业务”情形的,中芯国际将根据届时《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及相关细则的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因此《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及相关细则不会对中芯国际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未决诉讼】2019年12月,Innovative Foundry Technologies LLC(“IFT”)在美国德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针对中芯国际以及与中芯国际无关联的共同侵权人Broadcom等公司提起了专利诉讼。IFT诉称中芯国际及共同侵权人制造的产品及工艺侵犯了IFT美国专利的专利权。2020年4月,中芯国际的相关子公司作为原告,主动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针对IFT提起了确认不侵权之反诉,陈述并诉请法院判决确认中芯国际及相关子公司并未侵犯涉案专利权。此外,中芯国际的相关子公司也同时在美国专利及商标局针对本案所涉及的由IFT持有的专利权提起了专利复审程序的申请(即Inter Parte Review)。经核查,IFT在本案中的诉讼请求主要为经济赔偿,不涉及请求撤销中芯国际美国专利等其他相关情况,因此不会对中芯国际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