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与观点


一、临危受命:面对1500余万元指控与“基本不可能”的预判
案件起源于一次跨省的紧急委托。当事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外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涉案金额高达1500余万元,远超法律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家属在与办案机关初步沟通后,得到的反馈是:案情复杂、金额巨大、且无退赃谅解,当事人“起刑点十年以上,取保基本不可能”。在巨大压力与无助之下,家属第一时间果断选择了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将全部信任托付给蔡光才、杨晓娥律师。此时,距离当事人失去自由,刚刚过去一天。彼时的他们或许未曾预料,这个“及时”的决定,为后续的取保成功埋下了关键伏笔。
二、破局之战:穿透表象,从民事纠纷本质重构辩护逻辑
接手案件后,两位律师面对的是一道看似无解的难题:在客观证据明确、金额巨大的不利开局下,如何于“黄金37天”内寻得破局之道?
蔡光才与杨晓娥律师并未被表面的“案件事实清楚”所局限。他们顶着北方冬日的严寒,第一时间赶赴当地。在会见当事人、与办案单位沟通后,律师敏锐地意识到,本案的定性存在根本性问题——这并非一起单纯的刑事诈骗,而是一场因真实商业投资经营引发的民事经济纠纷。
围绕这一核心判断,辩护工作迅速展开:
1.厘清法律关系:律师深入梳理了当事人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公司、租赁场地、投入巨额资金(据当事人陈述已投入1400余万元)的全过程,证实双方存在真实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合意与行为,从根源上排除了“非法占有目的”这一诈骗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2.剖析证据短板:针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证据材料,律师精准指出,现有转账记录等书证仅能证明资金往来,却无法证明当事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客观行为,更无法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核心证据链条完全断裂,远未达到逮捕所必需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标准。
3.论证无社会危险性:在论证罪与非罪的同时,两位律师亦结合当事人的稳定供述、固定居所、无前科及配合调查的态度,全面论证其不具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任何一项社会危险性,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非羁押条件。

三、扭转乾坤:37天极限攻坚,以专业赢得检察机关认可
与办案机关的初步沟通结果并不理想,办案人员表示:“嫌疑人涉案金额1500万元以上,起刑点就10年,取保基本不可能”。彼时正值寒冷的北方冬日,办案单位的回应无疑是雪上加霜,让辩护工作的开局陷入僵局。在随后的日子里,蔡光才、杨晓娥律师双线并进。一方面,与办案民警、检察官进行有理有据的沟通,口头阐释初步辩护观点,逐步改变办案单位的既有印象;另一方面,两位律师马不停蹄赶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与当事人面对面深入沟通案情,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与辩解,逐一核实案件细节、梳理案件完整脉络,对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及刑事政策进行深度研判。
2026年2月11日,在审查批捕的关键时刻,一份凝结着两位律师专业思考与全部辩护观点的《建议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正式递交至人民检察院。意见书逻辑严密、层次清晰地论证了本案“性质上属于民事经济纠纷”“现有证据不足”“当事人无社会危险性”三大核心论点,并恳请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
2月12日,检察院全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随后,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从接受委托到当事人重获自由,整整37天。蔡光才、杨晓娥律师凭借对案件性质的精准把握、对证据规则的娴熟运用以及对司法政策的深刻理解,成功在看似“不可能”的僵局中撕开一道口子,将案件定性从刑事犯罪拉回民事纠纷的轨道,不仅使当事人在新春佳节前夕重获自由、与家人团聚,更生动诠释了“恒都刑辩”在关键时刻能打硬仗、善办难案的专业底色。
本案的成功,再次印证了专业辩护在“黄金37天”内无可替代的价值,再度彰显了“恒都刑辩”的专业实力,是恒都“专业派”精准辩护的又一经典案例,也是恒都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建设成果的又一次精彩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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