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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都业绩丨恒都吴方建律师精准刑辩打破定罪僵局,量刑3年以上成功无罪撤案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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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辩护实务中,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且涉案金额对应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区间时,当事人定罪风险高,争取无罪结果难度大。北京恒都(瑞安)律师事务所吴方建律师办理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在案件指控证据看似完备、量刑三年以上的不利局面下,精准找准法律适用漏洞,成功争取公安机关撤案,当事人全额退还款项、彻底恢复清白。






01

案件背景:三年以上刑期风险,案件身陷僵局




当事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机关认定涉案非法经营数额已达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标准。


一旦定罪,当事人将承担刑事责任、留存案底,名下企业经营、多年创业成果将遭受毁灭性打击。在案件看似已成定局的情况下,当事人委托吴方建律师介入,全力争取无罪结果。






02

办案过程:精准破局,层层推进实现无罪撤案




(一)细致阅卷,锁定核心无罪突破口


接受委托后,吴方建律师全面审阅全部卷宗,跳出侦查既定事实框架,精准抓住本案核心关键:涉案商品与权利人注册商标核定商品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同一种商品”。


根据《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成立的核心前提,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侵权商标,该认定需严格依据商品分类表及商品核心属性,而非仅凭外观、名称相似判定。


(二)聚焦核心争议,出具专业无罪辩护意见


吴方建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结合《商标法》《刑法》及司法解释,形成无罪辩护逻辑:


1. 严守商标专用权边界:注册商标专用权仅限定于核定注册的具体商品,不覆盖类似群,刑事定罪不得随意扩大商标保护范围。


2. 商品属性存在本质差异:涉案铝单板、铝复合板属于0603类金属建筑装饰材料;权利人商标核定商品为0601类铝、铝锭工业原材料。二者用途、受众、销售渠道不同,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同一种商品。


3. 利害关系人陈述无定罪效力:商标保护范围的法定认定主体为国家商标局与法院,权利人单方说明不能作为刑事定案依据。


4. 区分民刑法律边界:民事层面的商品类似,不等同于刑事犯罪的“同一种商品”,严禁民事纠纷刑事化,坚守罪刑法定原则。


(三)专业沟通推动案件回转,最终撤案清白


吴方建律师向公诉机关提交完整辩护材料,并多次专业沟通。公诉机关审慎审查后,采纳辩护观点,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经重新核查,最终认定本案无犯罪事实,依法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全额退还当事人涉案暂扣款项,当事人彻底洗脱刑事嫌疑,企业与个人生活全面恢复正常。







03

案件亮点:高难度无罪辩护,彰显专业刑辩价值




1. 突破重罪量刑定势:本案属于量刑三年以上的重罪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实现撤案,辩护成果极具含金量。


2. 厘清民刑核心边界:精准区分商标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有效避免民事纠纷升格为刑事追责,守住刑法谦抑性与罪刑法定底线。


3. 精细化辩护制胜:案件表面证据扎实,无明显硬伤,本案胜诉依托于专业的法律辨析能力、细致的阅卷功底,从法律适用层面实现关键破局。


4. 高效守护当事人权益:通过与办案机关的良性、专业沟通,快速推动案件纠错,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对当事人个人及企业的负面影响。









04

结语




无罪辩护的成功,从来不是偶然,是专业深耕、细致研判、坚守法理的结果。吴方建律师以极致的刑事辩护专业能力,在看似无望的案件中争取无罪结果,用专业捍卫当事人清白,践行法治初心与律师执业担当。






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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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方建


北京恒都(瑞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恒都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毕业,二十余年法律工作经历,曾从事刑事侦查与法制审核工作。擅长从证据、量刑维度开展刑事辩护,主攻开设赌场、非法吸存、集资诈骗、商标犯罪、虚开发票等案件,善用监督程序纠错,经办多起重大疑难案件;精通诉前取证与执行财产调查,推动多起拒执、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案件立案,刑事业务攻防兼备。2021 年组建君泓律师团队,以团队会诊模式处置疑难案件,重点服务温州中小企业家,提供劳资、合同、股权、知识产权、投融资、企业合规等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防控民商事及刑事法律风险,实现合规稳健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