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与观点

2026年7月15日,恒都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重磅商业秘密专题讲座于北京总部顺利开讲。本次活动特邀暨南大学教授、博导、山东大学兼职讲席教授刘孔中,带来题为《亚洲商业秘密过度保护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的深度分享,北京总所知识产权、其他各领域律师、顾问齐聚现场,开展前沿学术与实务交流。

▲恒都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段立红
活动伊始,恒都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段立红对刘孔中教授的到来致以热烈欢迎,并系统介绍了刘教授深耕知识产权领域数十年的丰硕学术成果、多域跨境教研经历与系列权威专著,点明本次讲座兼具前沿理论价值与跨境知识产权实务指导意义。
整场分享围绕七大板块层层展开:个人学术研究脉络、亚洲知识产权宏观发展背景、商业秘密自身固有的法理缺陷、商业秘密过度保护的判定标准与衍生危害、亚洲各法域商业秘密立法及典型司法判例对比、亚洲区域面临的制度选择难题、适配亚洲发展阶段的优化改革路径。

▲暨南大学教授、博导、山东大学兼职讲席教授刘孔中
正式分享环节,刘孔中教授首先梳理自身长期深耕亚洲知识产权法的研究脉络,立足全球价值链分工格局与亚洲产业独特底色,点明亚洲经济体具备鲜明发展共性;亚洲各国与地区正站在立法、司法规则选择的关键十字路口,德国均衡保护模式可为亚洲制度完善提供参照。在法理层面,刘教授阐释,《TRIPS协定》第39条仅将商业秘密界定为“未披露信息”,仅作为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客体,部分国家立法将其“财产权化”、归入知识产权专有权利范畴,缺乏完备的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支撑;商业秘密保密边界缺乏统一客观认定标准,各国裁判尺度不一,极易被大型企业滥用,微软诉李开复案即为典型,企业借虚假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条款打压离职核心人才,限制行业人才正常流动。同时,企业过度依赖商业秘密保护会大幅削弱专利申请动力,减少技术公开,损害专利制度推动创新扩散的核心价值。 针对过度保护的核心表征,刘教授重点剖析刑事处罚失衡问题:《TRIPS协定》第61条仅强制各国对大规模故意商标假冒、著作权盗版行为设置刑事追责,并未要求商业秘密侵权入刑;若一国针对商业秘密犯罪设置的刑期、罚金显著重于传统商标、著作权侵权犯罪,即构成典型的过度保护。 刘教授结合中日韩、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立法条文与真实商事、刑事判例,提出核心观点:全球化不代表知识产权规则全球同质化,亚洲本土产业结构、中小企业发展生态与经济发展阶段,需要适配差异化、均衡化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指出重刑化、财产权化、信息独占带来的产业、就业、公共治理多重负面影响。参考德国商业秘密保护模式,提出弱化商业秘密绝对财产权属性、审慎克制刑事处罚适用、推动专利与商业秘密协同布局、保障人才正常职业流动、优先以市场化运营手段替代严苛法律追责,为亚洲区域商业秘密立法完善提供中立、贴合本土产业实际的学术改革思路。

▲现场交流
分享结束后,现场律师围绕企业商业秘密合规搭建、竞业限制司法裁判、专利与商业秘密组合布局等实务热点踊跃提问,与刘孔中教授展开深入、精彩的互动研讨,现场学术交流氛围浓厚。 本次讲座跳出传统“强化商业秘密保护”的单一视角,从比较法、法理、跨境司法、企业合规多维度,为律所全体执业律师处理企业商业秘密合规、跨境技术侵权纠纷、竞业限制争议、企业知识产权整体布局提供了全新、多元的实务研判思路。 此次前沿学术分享,既是恒都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面向全体律师开展的深度专业赋能活动,也是律所持续夯实知识产权核心业务、提升复杂跨境知识产权案件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未来,恒都知识产权专委会将持续常态化举办前沿学术讲座、案例研讨、行业交流系列活动,持续深耕知识产权全链条法律服务,为客户输出更高质量、更具前沿视野的专业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