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与观点
- 引 言 -
随着经济和科技技术的发展,现今舞弊行为的规模之大、手段之隐蔽给企业带来隐患日益突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舞弊影响也成全球关注热点问题。
1995年美国发布的威尔斯报告称,美国每年因企业舞弊行为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000亿美元。
2015年国内众多知名企业在上海共同发起成立“中国企业反舞弊联盟”,开启了国内反舞弊行动。
当前随着合规业务的兴起,刑事合规中涉及的相关法律上的问题越来越热,蓝海一片,让我们从刑事合规这一叶小舟来探讨反舞弊调查与刑事侦查措施的理解和应用。
- 探 讨 -
一、刑事侦查与反舞弊的概念
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必要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
企业管理学上的舞弊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它是指企业违反忠实义务,为自己或利益关系人谋取私利的行为统称。
实践中,企业舞弊行为通常包括: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滥用职权、关联交易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等具体方式。
反舞弊就是反对并整治舞弊行为。
舞弊的汉语定义是指用欺骗的手段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使用欺骗的手段舞弊的行为。
通常是指组织管理层实施,突破现有的会计制度规范,蓄意错误呈报、遗漏财务报告中应予披露的内容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而达到自己舞弊目的。
舞弊又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者第三方使用欺骗的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的利益的故意行为。
反舞弊即反对这些不正当行为。
反舞弊调查部门除了企业内部人员及第三方外,大多数为由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员组成。
二、刑事侦查与反舞弊调查的相同点
反舞弊调查与刑事侦查都是通过现场和相关的其他证据发现现场和犯罪证据。通常两者具有以下共同点:
时间的紧迫性相同
时间节点是破案黄金点,以前将7天作为刑事破案的关键时间,随着侦查科技手段提高,黄金期限再延长,但时间对刑事侦查和反舞弊调查非常重要,因为随着时间流动,证据保存和自然破坏是客观的,加上人为的破坏证据和掩饰、伪造,以及自然性破坏、串供等,大大提高反侦察和反舞弊难度。
虽然每个案件情况不尽相同,但时间紧迫性是相同的。
在经济类犯罪中的侦查涉及和反舞弊一样的条件,隐蔽性和专业性较强,但是破案的方向是一样的,违规者大多是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单位管理漏洞,大多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利用秘密手段进行违法和犯罪活动。
目的相同
即最大限度挽回单位损失目的一致,惩罚教育目的一致,反舞弊工作追求同刑法一致的法律效果。
三、刑事侦查与反舞弊调查的不同点
反舞弊调查权不同于刑事侦查权的强制性和技术手段的广泛性以及侦查权的灵活性,所以反舞弊调查在现实中存在很多困难,根据美国反舞弊学中几种调查方法,大多通过反向客户咨询、给舞弊者放假、直接约谈等方法来发现舞弊行为。
其一,舞弊案件大多涉及经济来往,资金取向只能通过舞弊者自己交代,这与刑事侦查行为的直接调查存在较大不同。
其二,反舞弊调查手段大多为通过约谈舞弊者和反向客户调查,在约谈客户的过程中,一旦走漏风声,则可能导致舞弊者逃跑或者产生其他风险。
其三,刑事侦查手段和参与人员与反舞弊调查不同,刑事侦查介入的主动性和反舞弊手段的被动性不同,刑事案件是通过控告、举报、侦查中发现、以及自首等去介入,反舞弊调查大多是企业或公司内部或客户发现,以及主动定期反舞弊检查和审计而介入。
再则参与主体专业程度也不一样,刑事侦查一般是具有专门侦查办案经验的公安进行侦查,而反舞弊调查则不是。
刑事侦查手段较为丰富,可调动人员、技术等资源丰富,各相关部门都积极配合,而反舞弊调查则没有这样的手段条件。
四、刑事侦查与反舞弊调查的交叉适用
在约谈舞弊中,约谈时间要及时,同时还要掌握约谈技巧,并考虑约谈的安全。
笔者团队在进行约谈的时候,通常会提前设计好约谈的框架内容,框架内容不宜过于细致,因为细致的约谈方案不利于灵活调查。
其次,反舞弊调查方案也包括需要与对方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
最后需要提前了解涉嫌舞弊者的详细情况,选择好突破方向,比如性格、涉舞弊情况等等,基本的调查原则是:
1. 先秘密,后公开;
2. 先外围,后中心;
3. 先实物,后言辞。
做到各个击破可以达到事半功倍之功效。
舞弊调查方式之一的询问笔录的制作,可以借鉴刑事侦查中的笔录制定的要求:
1. 笔录的清晰性和有效性,制作好询问笔录的询问大纲,简短明了,思路清晰,避免诱导性发问或骗取性发问。
2. 询问笔录的要素要完整,一般以犯罪的构成要件设计框架制作询问,保证意思和要素的不缺失不遗漏。这种可以直接也可以迂回的逻辑方式进行。
3. 询问笔录尽量保持应答者的语言来记录,同时询问者人数不少于二人。
在反舞弊工作中遇到的被调查方一般都是有一定知识的专业人员,如何获得理想的调查结果,这就考验专业反舞弊调查人员的专业素养。
调查人员需要应用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知识制定侦查询问策略。
在调查时候不要因想获得要调查的结果而急于开口,要提前对被调查者进行尽调,例如成长经历、知识构造、个人性格和嗜好等。
在调查中,调查者要有风险防控意识,避免先入为主的调查和询问,以及指问、诱导性发问,更不容许暴力性调查,要保障被调查者的人身自由和人格权力,避免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涉嫌罪名产生。
- 结 语 -
在分析反舞弊和刑事侦查异同基础上,在反舞弊调查时,结合侦查询问技巧,注意调查者的风险防控意识,同时,企业应建立对应反舞弊调查机制,不断修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让反舞弊成为企业正常经营中的有效内控保护措施,从而达到企业所预期的合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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